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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父子相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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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里斯的父亲闻言,眉头一皱。

    「看来我的乖儿子是早就觊觎我的血珠了。嘿嘿,好,好,好。不愧是我的乖儿子!」金发中年特别强调那个「乖」字,显然是在讽刺莫里斯的别有用心。

    可是,莫里斯却不吃这一套,反而神色淡然的反讽说道。

    「父亲大人夸奖了。这不正是跟你学的吗?」

    「好。那就看看我们父子俩到底谁才有资格完成试炼,得到最后奖励吧。」金发中年强忍怒气,语调冰冷的说。

    说罢,两人对峙了数息,忽然间,同时化作一道血影,激烈的对撞在一起!

    两人的能力都是身体强化。不过他们的身体强化有别于一般身体变异的噬心者。一般的身体变异,只是最普通的肌肉细胞变异。这些噬心者会拥有强悍的肉体,力量,速度等都会大幅提升。

    不过,这种变异往往会改变他们的外表,变成与人类大相径庭的怪物般存在。而且,这一类型的变异,身体素质提升的幅度有限,再强也很难超越B级。最大的坏处,更是会让变异者丧失理智。就算是B级噬心者,在这个状态下,也只能保留一点点理智,但是稍有刺激,同样会成为只靠本能行事的怪物。

    但是,莫里斯父子的身体强化,却是在于神经的强化。在生理学上,神经可以分为两类型,分别是感觉神经,以及运动神经。简单来说,前者控制感官,后者控制肌肉。众所周知,人类每一个行动都是透过神经接收信息,传送至大脑,然后再由大脑回馈信息,最后作出反应。

    正常人类,从接收信息,到作出反应,整个过程需要大约十分之二至十分之三秒。但是,神经强化的莫里斯父子,作为一个顶尖B级的噬心者,他们可以将这个过程缩短一百倍!

    原本,光是神经反应快,并没有甚么大不了。因为,他们的身体根本跟不上自身的反应。打个比方,一个人如果反应极快,就算是一秒数百发的超级机枪,他都可以在子弹刚射出的时候,就预先知道射击轨道。

    但是,看清楚射击轨道并没有用。因为他只有神经反应比子弹快,但身体却远远追不上。最后也只能被射成马蜂窝。

    可是,这一切,在莫里斯父子得到血珠后,就完全改变了。两人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在一次拍卖会中得到这两颗血珠。原本只是看血珠晶莹剔透,以为这是上等的红宝石,这才将之拍了下来。

    但是,父子两人都是噬心者,刚接触到血珠,就知道这玩意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稍一研究之下,便发现这血珠不但能够吸收生物的血肉,他们更可以从这小玩意中吸收能量,强化肉身。从一开始,每天只能吸收三十分钟,到现在每天可以吸收六个小时。

    一年下来,两人的身体素质都得到极大的提升。不但力大无比,而最重要的是,他们的速度渐渐跟得上其反应。神速反应,辅以强悍的肉身,可怕的速度,足以让他们在B级噬心者中,成为最可怕的一群。

    再然后,就是有一次,两人在沙特以血珠猎杀时,意外感应到血珠的悸动。接下来,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大施工程,直至发现试炼场的事了。

    莫里斯父子两人的能力相同,开始修炼的时间也相同,实力自然也相差无几。于是,就见两人,在血色空间中,化为两道红光,不断相撞,厮杀。

    这一战,足足打了一个小时。在最后一次对撞之后,其中一道红光被另一道击飞,直飞出数十米以外。红光消散,身形自然就暴露了出来。定睛一看,竟是较为年轻力壮的莫里斯!

    此刻,只见他满脸惊惶,嘴角溢出一缕血丝,在地上匍匐着。而他的父亲,金发中年,却是一步一步的靠近,脸色冷峻。他的消耗虽然也不少,但他的儿子被他狠狠地一地击在心房上,受创必然比他更深!

    其实,早在两人得到血珠,得悉其神秘之处后,早就生起了将对方灭了,把另一颗血珠夺来的打算。只是,这父子俩都知道两人实力不相伯仲,自然没有贸然撕破脸皮。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莫里斯父子看来,在无上力量面前,甚么父子之情都是虚的。

    「父,父亲大人,不,不要杀我!我可是你唯一的儿子啊!」看到金发中年眼中的杀意,莫里斯不由得惊恐道。

    金发中年没有理会,仍然是一步一步的走近。莫里斯见状,似是情急之下,一个翻身跪倒,同时不断叩头。

    「父亲大人,我错了,我错了。念在父子一场,您就留我一条小命吧!您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和母亲一起去游乐场玩吗?您还记得,我小时候发烧,您大半夜不眠不休的照顾孩儿吗?孩儿发誓,永远都不敢和您争血珠了。您就放过我吧!爸!」莫里斯一口气的说道,言语中不断提及以往小时候,父慈子孝的情景。

    看着跪倒在地上的莫里斯,金发中年眉头一皱,似是有所不忍。最后叹了一口气,开口道:

    「好了。你将血珠交出来,然后让为父将你的血气吸收掉,为父就饶过你这次的大逆之举吧。放心,为父不会食言,也不会致你于死地,会留下一个正常人应有的血气之力给你的。」

    莫里斯脸上露出大喜之色,连连点头,然后伸手进怀中,取出了自己的血珠,然后再递给金发中年。

    后者自然是全神贯注,以防前者耍甚么花样了。最后,他目光火热的看着莫里斯将那一颗血珠迁过来,这才稍微放下警惕。他同样知道可以借助血珠之力,让自身实力短时间爆发之事。

    但他同样猜到,在之前的试炼中,莫里斯必然已经用了这三天一次的机会。因为实力相若的他都耗掉了,莫里斯没可能不使用那次机会,就来到这一步。在这次机会之后,血珠就只剩下修炼的功效,在接下来的战斗自然用不着了。

    而满打满算,现在时间也只不过过去了几个小时,冷却时间还没过去,自然不惧莫里斯借助血珠之力了。

    可是,在他伸手去接血珠之时,跪在地上的莫里斯,却忽然神色一狰,右手狠狠一握。右手指甲一下子戳破手心皮肤,直插入血肉之内,赤色小珠顿时染血!

    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