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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筹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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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部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会修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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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弗罗神殿中发生的事情,葛兰一无所知。

    落日悬垂在水天交界之处,靛青色的天穹与平静的海面渲染出一片如同火焰般的赤红色,厚重的云层呈现出奇特而熟悉的形状,就像是一群巨人正手持武器间隔着最后的余晖紧张地对峙,而在他们的身后,稀疏的星河与浅淡的新月已经在紫蓝色的背景中勾勒出自己的轮廓,海风失去了原先的燥热,变得温暖而又多情,拂过人类的面颊,归巢的海鸟就在这样的暖风中徐徐滑翔,切开空气,它们的叫声听起来就像是一只只响亮的长笛在反复吹着几个明丽的高音。

    葛兰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在侧岛已经存在了将近五十年之久的酒馆,就像尖颚港的钝头酒馆那样,这个悬挂着“单脚鸟”招牌的酒馆也同时兼具着中介与销赃的生意,它有着一个肥硕但不失魅力的女主人,让葛兰来看,她的身躯或许并不比他见到的海魔小上多少,但她的动作甚至要比海魔更敏捷一点,酒馆里的木桌和凳子就像密林中的树根那样绊脚,谁也不知道自己的胯骨,小腿和足踝什么时候就会狠狠地挨上一下,但她在其中穿梭的时候就连只松鼠都难以比得上她的灵巧与自如——还是在她举着一个装着好几盘子的烤鱿鱼须,鲸鱼肉饼以及以加仑计的麦酒与淡酒的大托盘的时候。

    她的酒馆里聚集着海盗、盗贼,偶尔还能看见法师学徒,盗贼要占绝大多数——但在龙火列岛上出现的盗贼一般而言只有三种,一种就是些自称盗贼的傻瓜笨蛋,他们拙劣的手段与技艺让他们就算想在盗贼公会里跑跑腿儿都不行,也只不过借着纹身、伤疤,凶狠的面容与神态欺凌一下对龙火列岛并不熟悉的行商而已;第二种呢,不是如葛兰这样因为各种原因从公会里叛逃出来的流亡者。就是因为年老体衰,或是在任务中受了难以痊愈的重伤(如果公会认为他并不值得一个高等的治疗术)而被公会驱逐出来的可怜虫,当然,这种很少,盗贼们几乎没有年老这个概念,但如果你能看到一个满面皱纹,手脚打晃的盗贼,你一定要小心,哪怕他们看起来下一刻就要前往哀悼荒原了,那也是一条被斩掉了脑袋的毒蛇。

    ·哪怕活不了了,他们也能精准毒辣地咬住你的要害。

    第三种则是从未接受过任何公会招揽的陌生盗贼,他们原先很有可能有着一个很不错的身份,又或者曾经是牧师或是骑士,但在,他们反而要比人们所熟悉的盗贼更为凶狠与残忍,他们未曾失去的天赋更是让他们如虎添翼。

    譬如今天坐在小圆桌边的这一位,他所占据的小圆桌是最接近炉床的,是最温暖。距离热汤与烤肉最近的地方,人们默认只有最强的人才能坐在那儿,还有的就是吧台,坐在那儿的人不是想要雇佣什么人就是在等待什么人的雇佣。葛兰已经被这些人熟悉了,他径直穿过潮湿而闷热的人群走过去,酒馆的女主人,人们叫她“河豚”。在吧台后面懒洋洋地擦拭着一只有着普通男性头颅那么大的银杯,银杯里含有的银并不纯粹,一些地方甚至生出了难堪的锈斑。铭刻着图案的凹陷处更是赤黑一片,也不知道是油脂还是血污,那块用来擦拭酒杯的布倒是十分地厚实,但等酒馆的女主人放下手,葛兰才发觉那是她的丝绒胸衣。

    “好久不见,蜜糖,”她粗鲁而又亲密地寒暄道:“终于舍得从你的香豌豆花那儿回来啦?”

    “这么说我可真是有点太冤枉啦,”葛兰说,一边拉过她的手,在那片绵软厚实的手背上用足了力气吻了一下,说实话,他觉得自己的整张面孔都印在那块皮肉上了:“向玛斯克发誓,我确实是有紧要的事儿去办——一结束我就立刻奔您这儿来了,看看我的衣服,上面还带着海水和血迹呢。”

    他的话当然是不可信的,但“河豚”还是矫揉做作地格格笑了几声,这也算是一种行内人所有的默契,“看来我必须得请您喝一杯了,想要什么?我最亲爱的,血红酒怎么样?又或是蜜酒?”

    “血红酒,”葛兰说:“但可别在里面加甜菜糖了。”

    “甜甜嘴儿有什么不好的。”“河豚”不满地说,但还是给了他满满一大杯的血红酒——血红酒在酿制过程中就加了酒,但在龙火列岛,不加新鲜的血就算不得真正的血红酒,“河豚”犹豫了一下,还是在豚鼠与小海燕中选择了后者,它们都被关在编织精巧的笼子里,海燕比较昂贵和稀少,关键在于,葛兰不但是个常客,还是个出手慷慨的常客,而且她知道葛兰的主人正是侧岛的新领主,葛兰正在为他效力,除非她不打算继续在东冠过活儿了,不然她可不会去得罪这么一个家伙。·

    她抓住了一只黑头金嘴儿的海燕,单手就拧断了它的脖子,然后把它倒提起来,血就从海燕的喙里流进了酒杯里。

    “你有什么看中的人吗?”借着推送酒杯的当儿,“河豚”靠近了点,她晚餐时候吃的胡椒螃蟹与蜜酒的混杂气味猛冲上来,葛兰从她这儿定下来好几个人了。

    “暂时不需要,”葛兰说,几个月后他就要离开,他可不希望将那些盗贼聚拢起来后,反而让另一个家伙在他无暇他顾的时候占据了首领的位置,“不过你好像有了一个新客人。”

    葛兰所说的就是坐在炉床边的那个人,他给葛兰的感觉有点像出现在尖颚港的克瑞玛尔——他穿着一件轻薄的黑色丝绸外套,同样质地的斗篷随意地挂在腿上,别着金领针,带着面具——因为盗贼之神玛斯克又被人称为黑色面具的关系,很多盗贼都会在需要的时刻戴上面具来彰显身份,但这位不速之客戴着的面具可能要远远超过一个盗贼所能拥有的全部身家——那是一枚黑色玳瑁面具,从额头一直遮盖到面颊,在鼻子那儿形成一个漂亮的弧度。眼睛的地方没有留出空隙,只是被打磨到了几乎透明的地步,从外面看进去,就连来人的虹膜颜色也分辨不出来。

    “一个有着卓绝技巧的客人,”“河豚”一边看似悠闲地擦拭着吧台,一边蠕动着嘴唇说:“只来了三天,但倒在他脚下的盗贼几乎可以塞满我的酒馆了。”

    葛兰轻微地啧了一声。

    “怎么,”“河豚”说,“要请他喝一杯吗?”

    一杯昂贵的酒往往代表着有招揽和雇佣的意图,葛兰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多生是非。但就在他想要拒绝的时候,那个陌生人抬了抬头,他们的视线在黑暗中相交,葛兰发现自己突然改变了主意。

    “请他喝杯血红酒吧。”葛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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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防盗部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会修改过来。

    对于弗罗神殿中发生的事情,葛兰一无所知,落日悬垂在水天交界之处,靛青色的天穹与平静的海面渲染出一片如同火焰般的赤红色,厚重的云层呈现出奇特而熟悉的形状。就像是一群巨人正手持武器间隔着最后的余晖紧张地对峙,而在他们的身后,稀疏的星河与浅淡的新月已经在紫蓝色的背景中勾勒出自己的轮廓,海风失去了原先的燥热。变得温暖而又多情,拂过人类的面颊,归巢的海鸟就在这样的暖风中徐徐滑翔,切开空气。它们的叫声听起来就像是一只只响亮的长笛在反复吹着几个明丽的高音。

    葛兰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在侧岛已经存在了将近五十年之久的酒馆,就像尖颚港的钝头酒馆那样,这个悬挂着“单脚鸟”招牌的酒馆也同时兼具着中介与销赃的生意。它有着一个肥硕但不失魅力的女主人,让葛兰来看,她的身躯或许并不比他见到的海魔小上多少,但她的动作甚至要比海魔更敏捷一点,酒馆里的木桌和凳子就像密林中的树根那样绊脚,谁也不知道自己的胯骨,小腿和足踝什么时候就会狠狠地挨上一下,但她在其中穿梭的时候就连只松鼠都难以比得上她的灵巧与自如——还是在她举着一个装着好几盘子的烤鱿鱼须,鲸鱼肉饼以及以加仑计的麦酒与淡酒的大托盘的时候。

    她的酒馆里聚集着海盗、盗贼,偶尔还能看见法师学徒,盗贼要占绝大多数——但在龙火列岛上出现的盗贼一般而言只有三种,一种就是些自称盗贼的傻瓜笨蛋,他们拙劣的手段与技艺让他们就算想在盗贼公会里跑跑腿儿都不行,也只不过借着纹身、伤疤,凶狠的面容与神态欺凌一下对龙火列岛并不熟悉的行商而已;第二种呢,不是如葛兰这样因为各种原因从公会里叛逃出来的流亡者,就是因为年老体衰,或是在任务中受了难以痊愈的重伤(如果公会认为他并不值得一个高等的治疗术)而被公会驱逐出来的可怜虫,当然,这种很少,盗贼们几乎没有年老这个概念,但如果你能看到一个满面皱纹,手脚打晃的盗贼,你一定要小心,哪怕他们看起来下一刻就要前往哀悼荒原了,那也是一条被斩掉了脑袋的毒蛇,哪怕活不了了,他们也能精准毒辣地咬住你的要害。

    第三种则是从未接受过任何公会招揽的陌生盗贼,他们原先很有可能有着一个很不错的身份,又或者曾经是牧师或是骑士,但在,他们反而要比人们所熟悉的盗贼更为凶狠与残忍,他们未曾失去的天赋更是让他们如虎添翼。

    譬如今天坐在小圆桌边的这一位,他所占据的小圆桌是最接近炉床的,是最温暖,距离热汤与烤肉最近的地方,人们默认只有最强的人才能坐在那儿,还有的就是吧台,坐在那儿的人不是想要雇佣什么人就是在等待什么人的雇佣,葛兰已经被这些人熟悉了,他径直穿过潮湿而闷热的人群走过去,酒馆的女主人,人们叫她“河豚”,在吧台后面懒洋洋地擦拭着一只有着普通男性头颅那么大的银杯,银杯里含有的银并不纯粹,一些地方甚至生出了难堪的锈斑,铭刻着图案的凹陷处更是赤黑一片,也不知道是油脂还是血污,那块用来擦拭酒杯的布倒是十分地厚实,但等酒馆的女主人放下手,葛兰才发觉那是她的丝绒胸衣。

    “好久不见,蜜糖,”她粗鲁而又亲密地寒暄道:“终于舍得从你的香豌豆花那儿回来啦?”

    “这么说我可真是有点太冤枉啦,”葛兰说,一边拉过她的手,在那片绵软厚实的手背上用足了力气吻了一下,说实话,他觉得自己的整张面孔都印在那块皮肉上了:“向玛斯克发誓,我确实是有紧要的事儿去办——一结束我就立刻奔您这儿来了,看看我的衣服,上面还带着海水和血迹呢。”

    他的话当然是不可信的,但“河豚”还是矫揉做作地格格笑了几声,这也算是一种行内人所有的默契,“看来我必须得请您喝一杯了,想要什么?我最亲爱的,血红酒怎么样?又或是蜜酒?”

    “血红酒,”葛兰说:“但可别在里面加甜菜糖了。”

    “甜甜嘴儿有什么不好的。”“河豚”不满地说,但还是给了他满满一大杯的血红酒——血红酒在酿制过程中就加了酒,但在龙火列岛,不加新鲜的血就算不得真正的血红酒,“河豚”犹豫了一下,还是在豚鼠与小海燕中选择了后者,它们都被关在编织精巧的笼子里,海燕比较昂贵和稀少,关键在于,葛兰不但是个常客,还是个出手慷慨的常客,而且她知道葛兰的主人正是侧岛的新领主,葛兰正在为他效力,除非她不打算继续在东冠过活儿了,不然她可不会去得罪这么一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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