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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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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盏茶的功夫了,琳琅还在看着插在琉璃花瓶里的那一捧白芍药。玲珑看她一眼,抿嘴笑笑,继续埋头绣花。

    “五妹妹,我看出来了。”琳琅终于说话了。

    玲珑只好停下手里的针线侧耳恭听:“四姐姐,你看出什么了?”

    “首先这不是普通的白芍药,这是玉盘盂,先前我娘和宫里的贵主子讨了一株,可惜给养死了。”

    玲珑听到这里,重又低下头绣屏风,还以为你看出什么了,原来就是你养死过这种花。

    看到玲珑不感兴趣,琳琅有点失望,索性坐到绣架旁边,歪头看着玲珑:“你还没听明白啊,我是说这种玉盘盂普通人家是没有的,这花是从宫里移来的。能从宫里移来花木的,能是什么样的人家。你好好想想,你是不是认识了哪位皇亲国戚?”

    玲珑放下手里的针线,茫然地摇摇头。皇亲国戚她不认识,但外家当年倒是勋贵,可惜外祖父去世后,理应袭爵的舅舅们都在边关不明不白死了,万岁的袭爵诏书就此再也没有颁下,几位表兄弟非但没能袭爵,且就连京里的宅子也变卖了,眼下都已不知下落。

    除此以外,她真的想不起自己还认识哪位贵亲了。

    “你不是说大伯母也从宫里讨过一株吗?咱家也不是皇亲国戚,说不定是二堂兄从哪里搞到的,让人带过来,只送我不送给,故意气你的,哈哈。”金子焕和琳琅兄妹情深,又是整日吵个不停,这种气人的事,倒也不是没有的。

    琳琅却一个劲摇头:“非也非也,我娘也只讨来一株而已,你看看这里的花枝足有十几支,这要好几株才能剪得这么一瓶子。再说你看这花多新鲜,分非就是刚从花枝上剪下来的。所以我猜啊,这送花的人就在这附近。玲珑,你猜会不会是那日咱们遇到的那人啊,那人随从就有百来人,二哥也说像是宗室中人了。”

    玲珑眼前浮现出见过三次的少年,活了十二岁有人送花给她,若真是那个少年也是件美好到完美的事,可惜这绝不可能。

    的确是见过三次,但那是她见了人家三次,人家可没有见过她。

    “怎么会呢,咱们根本不认识他……”说到这里,玲珑眼睛亮了一下,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怎么刚才没有想到呢,顾家不就是能到宫里移花的皇亲国戚吗?再说,那个顾锦之光天化日下在野地里追小姑娘,这种上门送花的事,也不是做不出来啊。

    想到这里,她有些赌气,站起身来,刚想让人把这些花还回去,可又一眼,如果就这样给送到顾家庄子,那顾锦之就知道被她识破了,那人还不知又会有何幺蛾子,索性装糊涂。

    “来历不明的东西我不要,谁喜欢就拿去,别在我这里放着。”

    看到玲珑板起小脸,琳琅噗哧笑出来,几枝花而已倒也无所谓,这种玉盘盂不是哪家都有的,又是就在这附近,说不定就有人能猜出来出自哪里,与其被下人们传来传去,影响到金家小姐的名声,还不如打发出去。

    “这些花扔了倒也可惜了,你们拿到前院去,谁若喜欢就拿去吧,就是不能往五妹妹和我的院子里放,以后你们都长点记性,再有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哪个也不能收。”

    看到婆子们拿花出去,琳琅也打个哈欠:“我回去歇息,你也不要总是绣花,我让王二媳妇煲了冰糖雪蛤膏子,一会儿给三伯母和你送过来。”

    玲珑答应着,注意力却依然在屏风上,琳琅摇摇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琳琅走了不久,王二媳妇便送来了冰糖雪蛤膏子,玲珑和杏雨给母亲端过去时,冯氏正在睡着,玲珑不想打扰她,就让杏雨把雪蛤膏子收起来。

    此时是午后,天气渐渐热起来,玲珑不想再绣花了,她换上箭袖,从庄子后门出去,又上山了。

    这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地方,免得再遇到顾锦之那个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欢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虽是夏日,可山上要比山下凉快许多,玲珑一路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这次比上次用的时间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前世的技艺和体能恢复得也很快,她记忆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功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前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常栖在这里的山鸟倒似是认识她了,不似上次的惊慌飞去,反而落在飞檐上轻声啼叫。玲珑觉得有趣,抬起头想要逗逗它们,却见雾亭上面多了两个字——露霭。

    笔迹苍劲挺拔,又如蛟龙出海,和那两句诗词的笔迹相同,显然出自一人之手。

    玲珑坐的这处正是雾亭背面,也就是临着山谷的位置,雾亭建在山崖上,远远望去凌空而建。胆子小的也只是站在雾亭里面远眺风景,玲珑胆子大,又想看下面的山谷,这才坐到边缘之处。

    上次她便是在这里看到那两句李贺的诗句,当时并没有多想,可这次看到诗句上面多出一条横批,这才想到,那位在此处写字的人不但胆子大,很有可能还有轻功。

    单是那两句诗倒也罢了,成年男人也能写上去,可这横批却是在飞檐下面,这个位置想架梯子很难,而且还很危险。

    要想在上面写字,除非是写字的人飞身上去,用最快的速度写完再落下来。

    她是学过轻功的,但她的轻功师承自现代的秦玛丽,她能奔跑如脱兔,也能飞檐走壁,但像这样仅凭一口丹田之气立在空中写字,不但她做不到,就是她的师傅秦玛丽双腿不残,也无法做到。这样的功夫,玲珑一向认为都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杜撰出来的。

    莫非在古代真有这样的功夫,只是年代久远到了她那一世已经失传了?

    玲珑来了兴趣,她放下水袋子,凝神提气,纵身向上跃去……

    可惜她连跃十几次,虽然能摸到那两个字的位置,但却无法停留,到后来,她索性跃到雾亭顶上,坐在飞檐上面,两条小腿耷拉着,看着脚上那双粉缎子绣碎花的绣鞋直叹气。

    但凡是练武的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这样的无奈,那就是四个字——技不如人。